第94章
当然,叶连成没要她的钱。
于是开始了她和叶连成在一起的日子,混乱到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跟叶连成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即便是和她在一起,叶连成也不会拒绝其它形形色*色的美女,但相较那些个露水情缘,十三雁无疑是最为长久的一个。
叶连成的哥们,夏城酒吧的合伙人闵子华有一次挑大拇指夸她:“那些个庸脂俗粉,哪里能跟我们雁子姐相比,我们雁子姐多大度!”
十三雁表面上笑的嫣然,心里头狠狠地骂了一句:“我cao!”
那不是大度,她有她的自尊,她是走南闯北见过风浪的人物,拉不下脸也不屑于拉下脸和那些嗲声嗲气浓妆艳抹的小姑娘们争风吃醋。
当然在闵子华眼中,这纯粹就是大度,十三雁的大度让他很是钦佩,他很愿意给十三雁支招:“雁子姐,要跟我们叶公子长久,千万要有风度,他最讨厌那些争风吃醋吵吵嚷嚷的女人,说她们聒噪起来像鸭子再好看的女人成了鸭子,也让男人没兴致不是?”
十三雁很有“风度”地微笑,点头。
还有一点,是他私下里跟十三雁讲的:“你要是把叶连成当成一座山,你得有个登山的目标,永远别想登顶,登到第二高就行了你再美、再好、再为他掏心掏肺,你都比不了盛夏的。”
这话好像是兜头一块巨石,把十三雁飘渺的用以支撑自己的那条本就看的不明朗的路给封死了,但十三雁还是很有风度,她问闵子华:“盛夏是谁啊?”
闵子华很有点伤感:“那是叶连成的女朋友,第一个女朋友,初恋女朋友。而且吧,她已经死了。你知道她怎么死的?我告诉你,不是韩剧里成天瞎掰的这个绝症那个绝症,那是正儿八经的凶案,一家三口被杀,灭门。然后瓦斯爆炸,全尸都没有。”
十三雁懵了,这是她全然没想到的。
闵子华叹息:“男人吧,谁没点初恋情结?本来就难忘,还搞得这么惨烈的收场。叶连成来了古城就没挪过窝儿,每年只有一次离开,就是去海城祭拜盛夏。任何时候,你都别在小夏的问题上跟他吵,铁定你死,死了他都不给你收尸。基本上雁子姐,把我跟你讲的两条落实了,你跟叶连成吧,就能看到胜利的曙光了。”
十三雁苦笑,最初的爱人,死去的爱人,再也回不来的爱人,某种意义上,就等同于最珍贵的爱人,去跟叶连成挑战他最珍贵的东西,她有这么蠢吗?
明天是叶连成去海城的日子。
十三雁看叶连成,这个时候的他,跟任何时候都不一样,不嬉皮笑脸,不甜言蜜语,也不慵懒散漫,他坐在那里,低着头,摩挲着手中的物件,面前的桌子上摊开了一堆,学生证、牛皮纸的信封、饭票、大头贴、锁头……
很多看起来很不值钱随手可丢的东西,但十三雁知道,那必然是叶连成和盛夏之间的回忆。
十三雁咳嗽了一声。
叶连成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什么事?”
“没什么事。”十三雁笑了笑,“我想跟你说,我先回去了。”
“嗯。”
他又沉浸到自己的感觉里去了,那方壁灯笼罩下的,不仅是那块地方,还有他和盛夏的世界,十三雁如何努力如何呐喊,都进不去的。
十三雁开门出去的时候,眼泪已经流下来,她拿手背抹了抹,关上门走人。
叶连成真的就一点都看不到她?十二月的天气,即便古城的温度偏高,那也是冬天,她穿睡袍、拖鞋,半夜三点多离开酒吧,外面是黑的,巷子里一个人都没有,这个时候让一个孤身女子离开,你叶连成是死人吗?你怎么做的出来?
十三雁是负气离开的,但她很快就后悔了倒不是后悔离开酒吧,而是后悔不该折腾自己,深更半夜冻的要命,她只穿一条睡袍,两条小腿裸在外头,冷风一吹就冻的浑身发抖。
但是这个时候折回头她又不愿意,好在她在古城住了这么久,熟门熟路,而她的风月客栈,离得也不太远。